关于组织开展2018年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为做好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充分发挥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激励作用,根据《上海市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办法》(沪财教[2016] 1号)和《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教财[2014] 1号)的文件精神,学校将开展2018年度上海师范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要求
数理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根据学校实施办法,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和学科特点,制定科学合理的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对申报材料及科研成果进行审核和认定。(数理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
我院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切实加强对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领导,确保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顺利完成。
二、材料提交
1.纸质材料:
(1)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二份;
(2)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专家推荐信表格》 (博士二份、硕士一份); (非学生导师推荐,可交叉推荐)
(3) 《申请人科研及实践情况表》 一份;
(4) 《学生承诺书》一份;
(5) 《博士研究生申报国家奖学金代表性科研成果汇总表》一份;
(6) 《硕士研究生申报国家奖学金代表性科研成果汇总表》一份;
(7) 提供与代表性科研成果汇总表内容相一致的代表性成果的复印件。复印件按成果填写顺序排列在一起并装订成一套,按需附【图书馆论文检索证明】。(原件由学院审核,复印件上交研究生院)。
2.电子材料:
(1)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2) 《博士研究生申报国家奖学金代表性科研成果汇总表》;
(3) 《博士研究生申报国家奖学金学生基本信息汇总表》;
(4) 《硕士研究生申报国家奖学金代表性科研成果汇总表》;
(5) 《硕士研究生申报国家奖学金学生基本信息汇总表》。
注:研究生在基本修业年限内可多次获得研究生国家奖学金,但获奖成果不可重复申报使用。
2. 申报国家奖学金学生基本信息汇总表中的信息用于教育部打印国家奖学金证书,请各位同学认真填报,不得有误。
3.各位同学必须按时上交材料,过期视为放弃评选资格。
三、上报时间
请各位同学根据以上申报材料的要求进行充分的准备和核对,【纸质材料】递交时间:2018年9月21日和2018年9月25日9:00-11:00,14:00-16:00(提供两个集中的时间段),【电子材料】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9月25日17:00止,发送至:wyshnu@126.com,邮件名:申报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学号-姓名,文件名: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报材料-年级专业-姓名。
数理学院
2018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