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秋季)答辩和学位申请流程简表 |
|
发布日期: 2018-03-09
作者:
浏览次数: 3337
|
|
|
上海师范大学2018年(秋季)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和学位申请工作流程简表 | 工作任务 | 时间节点 | 学院 | 学位办 | 说明 | 预答辩 | 3月9日 之前 | 部分提出申请延长预答辩时限的学院在此时间节点完成预答辩工作 | 检查预答辩完成情况 | | 审核名单 | 3月14日前 | 上报培养办通过所有课程和中期考核的2018年(秋季)拟毕业、申请学位的研究生名单 | 经培养办审核,确定2018年(秋季)拟毕业、申请学位的研究生名单 | | 3月24-25日 | 学院按研究生院规定时间组织好学生到行政楼拍照片(8:30-16:00) | 联系新华图片社为学生集体拍照 | | 重复率检测 | 3月20日前 | 教务员收齐拟毕业、申请学位的研究生学位论文电子文档和“同意递交学位论文重复率检测意见表”交学位办 |
| 学位论文电子版的要求: 1.以学院为单位,提交一个大的文件夹,不要设置子文件夹。 2.论文仅以学生学号命名,为word或pdf格式。 3.只提交论文的正文、参考文献部分(综述、引言及致谢等无需上交)。 4.提交前需经导师同意并签字。 | 3月22日- 3月29日 | 1.重复率检测结果出来后,教务员将盲审号发给导师,导师视论文质量决定是否将盲审号发给学生。拿到盲审号的学生登录“上海市研究生论文‘双盲’抽检系统”。 2.重复率在20%-30%的,学生需对论文进行修改,5个工作日后提交论文进行二次检测,通过后拿到盲审号登录“双盲”抽检系统。 3.第一次检测重复率在30%以上的,或第二次检测重复率在20%以上的,延期论文答辩。 | | 1.“双盲”抽检系统:http://lwms.seei.shec.edu.cn/student.aspx 2.登录抽检系统需注意: (1)学位类别: 学号第3、4位为21,填科学博士;第3、4位为22,填科学硕士;第3、4位为23或25,填专业硕士。 (2)论文等级、答辩日期自行填写即可。 3.重复率检测结果有异议的学位论文处理办法详见《上海师范大学研究生手册》或《研究生教育工作条例》。 | 3月30日- 4月3日 | 教务员收齐拟毕业、申请学位研究生的学位论文评议表(博士2张、硕士1张,均对折后夹在学位论文中)和学位论文纸质版(博士论文2本,硕士论文1本),审核评议表上学生填写内容准确无误后统一交学位办 | | 学位论文评议表下载方式: 1.被抽中市盲审的学生,在抽检系统中下载评议表和简况表。 2.未被抽中市盲审的研究生,在研究生院网页“下载专区”-“学位与毕业相关下载”中下载相关评议表。 | 盲审 | 4月6日- 4月7日 | | 将收齐的学位论文根据学科专业进行整理和打包,并做好外送盲审清单 | | 盲审 | 4月8日- 5月18日 | | 1.组织外送盲审材料被上海市教育评估院抽中的学位论文参加市盲审。 2.未被市抽中的学位论文由研究生院学位办统一送外校盲审。 3.汇总盲审结果。 | 双盲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学位论文处理办法详见详见《上海师范大学研究生手册》或《研究生教育工作条例》 | 答辩 | 4月25日前 | 从学位办领取研究生答辩材料袋 | 准备好研究生答辩材料袋, 通知各学院来领取 | 未交清学费的研究生不能领取答辩材料袋。 | 5月19日- 6月8日 | 1.组织专家评阅。 2.由学位点负责人商议评阅专家。 3.汇总专家评阅意见。 4.组织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做好答辩所需的相关材料。 5.通知拟申请学位的博士生将科研成果(原件和复印件1份)交学位办审核。 | 审核拟申请学位博士生的科研成果 | 专家评阅论文要求: 1.未被抽中市盲审的:博士论文一式3份,全日制硕士论文1份,在职硕士论文一式2份。 2.被抽中市盲审的,在上述基础上再各增加1份。 | 申请学位 | 6月9日- 10日 | 通过答辩拟申请学位的研究生将纸质版学位论文(博士论文一式4本,硕士论文一式3本)和“授予学历人员信息登记表”(在研究生院信息管理系统中填写提交后下载一份)交学位办 | 发离校单和检索卡 | 1.申请学位论文暂缓的学生需填写申请表(研究生院学位与毕业相关下载专区可下载),导师和学院负责人签字盖章后交学位办,等待审核。 2.学生提交论文材料时,从学位办领取离校手续单。 | 6月11日- 22日 | 1.学院召开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并将“建议授予学位人员名单”上报学位办。 2.汇总并上报“申请博士学位人员简况表”。 | 接收各学院材料 | | 6月25日- 6月29日 | | 打印证书, 准备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材料 | | 7月2日- 6日 | |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决议学位授予结果,并将校学位授予结果反馈给 各学院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