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上半年研究生学位申请工作流程简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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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0-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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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师范大学2020年上半年研究生学位申请工作流程简表 | 工作任务 | 时间节点 | 学院 | 学位办 | 说明 | 预答辩 | 3月13日 之前 | 部分提出申请延长预答辩时限的学院在此时间节点完成预答辩工作 | 检查预答辩完成情况 |
| 审核名单 | 3月19日前 | 1.初审2016级及之后的博士生学术论文发表是否达到规定标准。 2.上报培养办通过所有课程和中期考核的2020年上半年拟毕业、申请学位的研究生名单。 | 经培养办审核,确定2020年上半年拟毕业、申请学位的研究生名单 |
| 4月中旬 | 组织拟毕业研究生做好图像采集工作(具体安排视情况另行通知) | 联系大学生图像采集中心做好图像采集准备工作 |
| 重复率检测 | 3月27日前 | 教务员通知导师审核学生准备查重的论文,导师审核后,学生在线上传查重论文。具体方法为:登入我校图书馆首页,点击“查重论文提交”模块,按要求上传论文。 |
| 学位论文电子版的要求: 1.论文以学生学号+姓名命名,为word或pdf格式。 2.只提交论文的正文、参考文献部分(综述、引言及致谢等无需上交)。 3.提交前需经导师审核同意。 4.提交后的论文不能撤回,不能更换。 | 3月30日- 4月10日 | 1.通过重复率检测的学生,论文经导师审核后,导师将从学院教务员处获取的盲审登入码发给学生。拿到登入码的学生登录学位论文送审平台,按要求上传送审的学位论文,等待统一盲审。 2.重复率在20%-30%的学生,需对论文进行修改,5个工作日后提交论文进行二次检测,通过后按第一条执行。 3.第一次检测重复率在30%以上的,或第二次检测重复率在20%以上的,延期申请学位。 |
| 1.学位论文送审平台:https://www.wsyps.cn/ 2.重复率检测结果有异议的学位论文处理办法详见《上海师范大学研究生手册》或《研究生教育工作条例》。 | 盲审 | 4月11日- 5月8日 | 1、各学院教务员可登入送审平台,掌握本学院送审情况。 2、每位研究生可登入送审平台看到自己的评审结果 | 1.审核送审平台评审结果,及时公布送审成绩。 2.做好个别学生学位论文复审工作。 3.汇总盲审结果。 | 双盲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学位论文处理办法详见《上海师范大学研究生手册》或《研究生教育工作条例》 | 答辩 | 5月1日前 | 从研究生院学位办领取研究生答辩材料袋 | 准备好研究生答辩材料袋, 通知各学院来领取 | 未交清学费的研究生不能领取答辩材料袋。 | 5月18日- 6月12日 | 1.组织专家评阅。 2.由学位点负责人商议评阅专家。 3.汇总专家评阅意见。 4.组织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做好答辩所需的相关材料。 5.通知拟申请学位的2016级以前的博士生将科研成果(原件和复印件1份)交学位办审核。 | 审核拟申请学位的2016级以前的博士生的科研成果 | 学院聘请专家评阅论文要求: 1、博士生的学位论文至少再聘请3名教授(研究员)专家评阅(至少有1名是外单位专家)。 2、硕士研究生的学位论文至少聘请2名副教授(副研究员)或以上专家评阅。(至少有1名是外单位专家) | 申请学位 | 6月13日- 14日 | 1、确保所有通过答辩拟申请学位的研究生将纸质版学位论文(博士论文一式4本,硕士论文一式3本)和“授予数据核对表”(在研究生信息系统中填写提交后下载一份)交研究生院。 2、确保所有本次毕业的研究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将学位论文上传至我校图书馆(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 发离校单和检索卡 | 1.申请学位论文暂缓出版的学生需填写申请表(研究生院学位与毕业相关下载专区可下载),导师和学院负责人签字盖章后交学位办,等待审核。 申请暂缓的博士生交2本论文,硕士生交1本论文。 2.所有毕业的学生,学位论文都要上传我校图书馆(详见研究生院通知) 3、学生提交学位论文材料时,从学位办领取离校手续单。 | 6月15日- 19日 | 1.学院召开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并将“建议授予学位人员名单”上报学位办。 2.汇总并上报“申请博士学位人员简况表”。 | 接收各学院材料 |
| 6月22日- 6月26日 |
| 1、打印证书 2、准备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材料 3、联系校办,协调各学院做好盖章的工作 |
| 6月26日- | 1、各学院分发证书 2、召开毕业典礼,做好研究生毕业离校的工作 | 筹备、召开校毕业典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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