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师范大学数理学院关于2020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实施办法

发布日期: 2019-09-09  作者:    浏览次数: 1231 


上海师范大学数理学院关于2020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实施办法

为做好数理学院今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工作,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9105号)》及相关文件的精神和规定,按照《上海师范大学关于2020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特制定如下实施办法:

一、工作小组

学院成立推免工作小组,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名单如下:

组长:王晚生

组员:樊连生、石旺舟、蔡琼霞、刘明锋、刘锋

二、推免生资格

  1. 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包含当年经春季高考入学的学生,不包括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独立学院学生,不包括定向和委培的学生。

  2. 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品行优良,积极向上,身心健康。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

  3. 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绩点计算范围内的课程平均绩点原则上大于等于2.5;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科研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

  4. 六级考试成绩不低于425分,凭六级考试成绩单。学生必须在我校考点参加考试,其成绩方为有效。

  5. 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有在国际组织实习经历的,符合本条件者可优先获得推免生资格。

  6. 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在部队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符合本条件者可优先获得推免生资格。

    三、推荐工作程序与规则

  7.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做好推免生选拔各项工作。

  8. 推免生名额不区分学术型和专业学位两个类型。

  9. 推免工作坚持以德为先,德智体全面衡量;突出能力考查,注重一贯表现;强化对科研创新潜质和专业能力倾向的考核,提高选拔质量。

  10. 学院成立专家审核小组,对申请推免资格学生的科研创新成果、论文(文章)、竞赛获奖奖项及内容进行审核鉴定,排除抄袭、造假、冒名及有名无实等情况,并组织相关学生在一定范围进行公开答辩,专家审核小组及每位成员都要给出明确审核鉴定意见并签字存档。答辩全程要录音录像,答辩结果要公开公示,未通过审核鉴定或答辩的学生不得推荐。专家审核小组成员不少于5人,要求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

  11. 避免简单的以人数比例来安排使用推荐名额;避免随意使用专项名额;避免获得推免资格的学生中途随意放弃升学。

  12. 依照时间节点,向毕业班学生公布推荐工作小组名单、推免生名额、选拔方案、推荐工作流程等事项。

  13. 符合报名资格的学生可自由报名,须填写《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推荐表》,并2名副教授及以上职称的教师推荐。

  14. 严格审核报名资格,根据学院公布的选拔方案综合考量,择优推荐。考核按照绩点*25、骨干课程平均成绩、面试测评成绩(三项均为百分制)按40%40%20%做加权平均。其中骨干课程为:数学(数学分析、高等代数与解析几何)、物理(高等数学、普通物理),按总成绩/总门数计算。

  15. 推荐工作小组初步审定上报学校的推免生名单,要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通过并在学院公示后,上报学校。

  16. 教务处和研究生院根据学院上报的推免生名单,审核汇总,经学校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同意,上报校长办公会议批准,并在校园网公示。

  17. 研究生支教团推免工作,由校团委另行颁布方案,组织实施。

    四、接收程序与规则

2020年推免生接收程序与规则与2019年一样,主要体现在所有推免生(除“卓越中学教师本硕贯通培养”专项和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接收外校推免生名额补偿政策、研究生支教团专项计划)均享有依据招生政策自主选择报考招生单位和专业的权利,所有推免名额均可向其他招生单位推荐,推免生必须在教育部建立的管理服务系统上填写报考志愿、接收并确认招生单位的复试及待录取通知,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可自主多次平行报考多个招生单位以及专业等方面。“卓越中学教师本硕贯通培养”限报本校教育专业学位硕士点。

推免生了解政策以及报考网址为:http://yz.chsi.com.cn/tm,名称为“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具体安排见教育部或该系统通知及各招生单位接收推免生办法。报考本校的推免生请关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中的接收办法,网址为:http://yjsc.shnu.edu.cn/

  1. 学院组织专业复试、外语口试,并将成绩报研究生院。

  2. 研究生院公布拟录取名单。

  3. 推免生入学前未取得学士学位或本科毕业证书,或受到纪律处分且未解除的,取消录取资格。

  4. 根据上级文件精神,所有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研究生均需缴纳全额学费。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可享受国家助学金和一次性生源奖学金。

  

五、推免工作的日程安排

  1. 99日(周一),学院启动本次推免工作。学院成立推荐工作小组,制订工作方案,上报教务处审核后,在学院网站公布。

  2. 914日(周六)前,学院公示推免名单,并汇总材料上报学校。汇总材料主要包括:推免生名单汇总表,学生推荐表、专家组审核鉴定意见(专家组成员签字)、本科阶段成绩总单、英语四(六)级成绩单复印件、荣立二等功以上证明复印件,以及学院推免工作方案和总结。请学院认真核对汇总表的学生姓名、性别、学号、专业等信息,确保准确无误。答辩音视频文件请各学院妥善保管备查

  3. 916日(周一),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工作会议,审阅各学院推免工作流程、学生情况等,初步确定推免生名单。

  4. 919日(周四)前,校长会议审定推免生名单并公布。

  5. 919日(周四),教务处上报研究生院本次推免生数据。

  6. 927日(周五)以后,推免生通过“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填写报考志愿,接收并确认招生单位的复试及待录取通知。具体时间以及操作安排可参见教育部或该系统通知及各招生单位接收推免生办法。

六、监督

在推免选拔过程中,学生的诉求可直接向学院推荐工作小组或教务处、研究生院反映,直至向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反映。

对在推免选拔过程中弄虚作假或实际未能达到我校推免生报名要求的学生,一经发现,即取消推免生资格。对已录取者,取消录取资格和学籍,并按我校学生管理规定处理。

  

初步名额分配

专业

名额控制数

数学与应用数学(师范、世承)

2

数学与应用数学

  

3

信息与计算科学

统计学

物理学(师范)

2

应用物理学

总数(不包含卓越中学教师本硕贯通培养推荐名额)

7

备注:其它未尽事宜由推免工作小组讨论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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