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师范大学数理学院关于2023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的工作方案和实施细则

发布日期: 2022-09-12  作者:    浏览次数: 4180 


上海师范大学数理学院关于2023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的工作方案和实施细则

为做好我院今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工作,根据教育部和学校相关通知文件的精神和规定,特制定如下实施细则:

一、工作小组

学院成立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名单如下:

组长:王晚生

组员:樊连生、石旺舟、胡仰乔、刘明锋、郭谦

二、推荐资格

 1.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包含当年经春季高考入学的学生,不包括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独立学院学生,不包括定向和委培的学生。

 2.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 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品行优良,积极向上,身心健康。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

 3.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绩点计算范围内的课程平均绩点原则上大于等于2.5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科研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

 4.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在部队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符合本条件者可优先获得推免生资格。

三、推荐工作程序与规则

1.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做好推免生选拔各项工作。

2.制定全面考查、综合评价、择优选拔的推免生评价体系和工作机制。推免生综合成绩总分100,由学业综合成绩、个人社会贡献、特殊学术专长三部分组成。

1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学院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把学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推免生遴选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注重对学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考查。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

2突出考察学生的一贯学业表现。注重并加强对学生本科阶段学习情况的过程性评价,将本科阶段学业综合成绩作为推免工作最基础的遴选指标,学业综合成绩权重为综合成绩总分的80%。学业综合成绩按照绩点*25和骨干课程平均成绩(两项均为百分制)按50%50%加权平均。其中骨干课程为:数学(数学分析I、数学分析II数学分析Ⅲ、高等代数与解析几何I、高等代数与解析几何II、高等代数与解析几何Ⅲ)、物理(高等数学I、高等数学II、力学、热学、电磁学、原子物理学、光学),按总成绩/总门数计算。

3引导学生全面发展。学院将学生参军入伍服兵役、参加志愿服务、到国际组织实习、科研成果、竞赛获奖等符合全面发展价值导向等因素纳入推免遴选指标体系,综合评价学生的各方面表现:参军入伍服兵役、参加志愿者服务、到国际组织实习以及由学院认定的具有重要意义的与专业关联度不高的获奖等组成个人社会贡献,总和权重为10%;与学业相关的科研成果和竞赛获奖组成特殊学术专长,两项总和的权重为10%;同一类别有多项的,原则上只记最高的一项(具体计分规则见附件一)。

3.严格审核认定学生的特殊学术专长。推免生学术专长原则上仅限学生本科阶段在核心期刊上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发表的与学业相关的科研论文;作为主力成员参加与学业相关的国内权威科研竞赛(含学科竞赛、技能竞赛和创新创业竞赛)并获得三等奖以上奖励(国际赛事参照执行,但不得低于国内赛事相关要求),竞赛名录详见附件二,非目录内的竞赛不计分。学生与直系亲属或学历、职称、职务明显高于本人者合作的科研成果、竞赛奖项等仅作为参考,不纳入学生本人推免遴选综合评价成绩计算体系,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学院成立专家审核小组(专家组成员原则上应具有相关学科副教授以上职称,一般不少于5人),对申请推免资格学生的科研创新成果、论文、竞赛获奖奖项及内容进行审核鉴定,排除抄袭、造假、冒名及有名无实等情况,并组织相关学生在一定范围进行公开答辩。对学生提交的多篇科研成果实行代表作评价,评价重点聚焦到创新质量和个人贡献。专家审核小组及每位成员都要给出明确审核鉴定意见并签字存档。答辩全程要录音录像,答辩结果要公开公示,未通过审核鉴定或答辩的科研成果和竞赛获奖不得纳入推免遴选综合评价成绩计算体系。

4.依照时间节点,向毕业班学生公布推荐工作小组名单、推免生名额、推免工作方案和遴选细则、推荐工作流程等事项。

5.符合报名资格的学生可自由报名,须填写《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推荐表》,并有2名副教授及以上职称的教师推荐。

6.严格审核报名资格,根据学院公布的选拔方案综合考量,择优推荐。

7.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初步审定上报学校的推免生名单,并按照学院三重一大事项决策通过并在学院公示后,上报学校。

8.教务处和研究生院根据学院上报的推免生名单,审核汇总,上报学校授权的专门会议批准,并在校园网公示。

9. 本硕贯通培养名额,限报本校相关专业,本硕贯通选拔应着重选拔学科基础扎实、有较强教师素养和一定学科教育研究能力的优秀毕业生。

10.研究生支教团推免工作,由校团委另行颁布方案,组织实施。

11. 对在推免选拔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学生,一经发现,即取消推免生资格。对已录取者,取消录取资格和学籍,并按我校学生管理规定处理。

四、接收程序与规则

2023年推免生接收程序与规则与2022年一样,主要体现在所有推免生(除“本硕贯通培养”专项、“研究生支教团”专项计划外)均享有依据招生政策自主选择报考招生单位和专业的权利,所有推免名额均可向其他招生单位推荐,推免生必需在教育部建立的管理服务系统上填写报考志愿、接收并确认招生单位的复试及待录取通知,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可自主多次平行报考多个招生单位以及专业等方面。“卓越教师本硕贯通培养”限报本校相关教育专业学位硕士点,“人工智能+教育本硕贯通培养”限报本校人工智能教育硕士点。

推免生了解政策以及报考网址为:http://yz.chsi.com.cn/tm,名称为“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具体安排见教育部或该系统通知及各招生单位接收推免生办法。报考本校的推免生请关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中的“上海师范大学2023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章程”,网址为:http://yjsc.shnu.edu.cn/

五、推免工作的日程安排

1.99日(周五),学院启动本次推免工作。学院成立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制订推荐工作方案和遴选细则。

2.911日(周日),学院推荐工作方案和遴选细则上报教务处审核,待确认后在学院网站公布。

3.914日(周三),学生报名截止。学生报名时需提交学生推荐表、学术专长材料、荣立二等功以上证明复印件等反映学生综合素质的证明材料。

4.915日(周四),专家审核小组对学生材料进行审核答辩。

5.917日(周六),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初步审定推免生名单,并在学院公示后,汇总材料上报学校。

6.919日(周一),教务处完成拟推荐学生相关推荐材料的初审以及拟推荐学生名单汇总。

7.921日(周三),由学校授权的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定推免生名单并公示。

8.922日(周四),教务处上报研究生院本次推免生数据。

9.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网址:http://yz.chsi.com.cn/tm)。截止规定日期仍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具体时间以及操作安排可参见教育部或该系统通知及各招生单位接收推免生办法。

六、教务办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64322723。    

七、本次推免工作全程接受本校纪委办、监督检查室监督。

举报电话:64322204

初步名额分配

专业

名额控制数

数学与应用数学(师范)

3

数学与应用数学

6

信息与计算科学

统计学

物理学(师范)

1

物理学

3

本硕贯通(数学师范)

7

本硕贯通(物理师范)

4

备注:其它未尽事宜由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讨论确定。


数理学院

2022911

附件一

上海师范大学数理学院关于2023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综合成绩计算方法

综合成绩

内容

计算方法

得分

学业综合成绩

80%

学业成绩(40%

绩点*25


骨干课程平均成绩(40%

其中骨干课程为:数学(数学分析、高等代数与解析几何)、物理(高等数学、普通物理),按总成绩/总门数计算


个人社会贡献

10%

参军入伍服兵役(2%

满足条件即得分


参加志愿服务

2%

满足条件即得分


到国际组织实习(2%

满足条件即得分


重大荣誉

2%

为国家、城市或学校赢得重大荣誉


重要意义获奖

2%

市级以上非竞赛类获奖


特殊学术专长

10%

科研论文、科研著作、专利和软件著作

5%

国际权威期刊(如SCISSCI)或著作;5分;

南大核心或EI:3分;一般核心期刊:2分。

发明专利:3分;软件著作:2

备注: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发表或申请;所发论文著作专利应与学业相关;多篇论文著作专利以代表作计分。


学科竞赛

5%

A类一二三等奖分别为:543分;

B类一二三等奖分别为:321分;

备注:竞赛目录见附件二,非目录类竞赛不计分;同一类型奖项只计1次。团体类获奖为分值/获奖人数;美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OA类一等奖,FA类二等奖,MA类三等奖,HB类二等奖。


总计得分







 
  版权所有2009 ©  请勿转载和建立镜像© © 违者依法必究© © 上海师范大学数理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