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2017(1)关于做好开学准备工作和补考、缓考的通知(含答疑信息填写)

发布日期: 2016-09-09  作者:    浏览次数: 201 



各学院:

97日起教务处正式上班,处理相关事宜。

根据学校校历的安排,本学期自912日(星期一)起开学上课。为了确保我校良好的教学秩序,保证新学期第一天教学的正常进行,请各学院认真做好各项教学准备工作,并及时将有关情况反馈给教务处。具体要求如下:

 

1.教学设备与教学软件安装

1)开学前认真检查各项教学设备,需要设备处支持的务必与设备处取得沟通,以确保开学第一天的正常使用。

2)需要在相应机房安装教学软件的,务必在周一之前安装完毕,不可在第一周以安装软件为理由放课,需要教务处协调的,与教务处教学运行科联系。联系电话:64322287(徐汇),57122322(奉贤)。

2.课表与教材

1)        各学院注意提醒任课教师及相关人员确定自己上课的时间和地点,保证教学工作的正常开展。

2)        所有课表的调整必须在98日(星期四)17:00以前完成。开学两周内,全校所有课程原则上不得调换,如确实属特殊情况需要调课的,必须按照规定办理调课手续,报呈分管校长批准,并及时通知相关教师和学生。

3)        全校性的公共选修课上课时间、地点可登录教务处主页查询。

4)        各学院相关负责人务必落实好教材的发放,并及时将有关教学要求告知任课教师和学生。

3.开学工作

1)报到时间:911

2)开始上课时间:912

3)新学期教学情况巡视和检查(要做好开学首日及第一周教学情况巡视和检查工作)

4.报到注册工作

各学院应认真做好学生的报到工作,并在911日报到一结束及时上报教务处学籍管理科,最晚下午3:00之前。次日11:00前再次上报。联系电话:64323610(徐汇),57122243(奉贤)。

5.补考、缓考工作

各学院应认真做好补考、缓考的考务工作。

1)时间:补考在开学两周内安排完毕。

2)关于补考的提醒:

u  补考仅限于设有补考的课程。

u  补考不能申请缓考。不论何种情况,凡设有补考的课程,学生未参加补考的,须缴费重新修读。

u  补考成绩组成:补考成绩仅以试卷卷面成绩为最终成绩,不附加平时成绩。请各学院教学院长及时告知任课教师、教务员和其他相关人员。

3)关于缓考的提醒:

u  设有补考课程的缓考可与补考同时进行。如缓考不及格,学生可以参加下一年级该门课程的期末考核,以此作为补考。补考不及格,须缴费重新修读或缴费重新选修。

u  不设补考的课程的缓考可安排在下一学期(或学年)末该门课程的期末考核中进行。如缓考不及格,直接重新修读或重新选修。

4)补考管理:

u  补考管理等同于期末考试。学生必须严格遵守考场规则(参见《上海师范大学考场规则》),如在考核中违纪或作弊,按照《上海师范大学考试违纪和考试作弊处理条例》和《上海师范大学学生违纪处分规定》处理。

5)教务系统成绩导入时间:912-930日;截止时间:93017:00。若遇到系统问题,与教学信息科联系。联系电话: 57123895

6)证书补授申请表上交截止时间:93017:00

7)其他规定详见《上海师范大学学生学习指南》和《学生手册》。

6.坐班答疑工作填报要求

1 教师答疑分坐班答疑自习辅导答疑。本学期有授课任务的教师,按校区划分,每名教师在每个校区不论有几个教学班,填报1次坐班答疑安排,时长45分钟。每名教师在每个校区不论有几个教学班填报3次自习辅导答疑安排(建议时间分别安排在学期头上、中间、结尾),每次时长45分钟。

2 请任课教师填写的坐班答疑时间避开学生上课时间,尽可能将坐班答疑时间安排在下午或晚自习时间。

3 坐班答疑时间为周一至周五每天12:0021:00。答疑周数为覆盖教师所有任教课程的最大教学周时程,系统自动设定,无需输入。

4 答疑地点为选择性输入,校区+楼宇+教室(办公室),答疑地点和上课地点校区要一致。

教务系统Web版网址:http://202.121.48.247/jwcweb/login.aspx

咨询电话:57122322

5)答疑工作完成时间,请各学院于922日前完成所有课程答疑信息的录

入工作。

6)其他要求和上学期相同。

 

教务处

201697

 


发布者: 信息发布员
发布日期: 2016/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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