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了更好地发挥我校师教师教育特色,为上海市基础教育提供高质量的师资队伍,根据上海市基础教育教师队伍建设十一五规划,以及我校未来发展的战略规划,学校在2007年试行“3+3”教师教育新模式(具体内容参见《上海师范大学“教师教育创新班”教育培养方案》),创办了“教师教育创新班”,该班经过相应考核后施行本科、硕士连读。第一期学生经过一年的新模式培养,已经显露培养的效果。这一举措已获得教育部的肯定。学校决定今年继续在2005级相关师范专业学生中招收第二届“教师教育创新班”学生,请各学院按照学校要求,做好相关的宣传、报名、推荐和选拔工作。
1、“教师教育创新班”学生的选拔,在校党委的领导下,由主管教学校长负责,学校研究生处、教务处、教育学院及其他有符合条件的师范专业的学院共同组织实施。
2、具体工作时间安排:
(1)2008年5月15日各相关学院根据学校的实施方案,开始组织学生的报名、推荐工作(报名表格可从教务处网页“下载中心”下载),5月25日报名截止。
(2)5月26日至31日学校对学院推荐的学生进行资格审核。审核合格的学生于2008年7月4日在教育学院参加面试。
3.推荐条件
(1)各个师范专业本科三年级(除艺术类、体育类专业、定向、委培的学生,以及体育特长生、艺术特长生以外)的优秀学生。
(2)第六学期末已完成前三学年教学执行计划规定的各类学分,属于绩点计算范围内的学士学位课程的平均绩点大于等于2.0。
(3)外语和计算机达到现就读专业申请学士学位的要求。
(4)一般专业师范生必须取得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乙等(及以上)证书,汉语言文学(师范)专业、小学教育专业(文科)和学前教育专业的学生必须取得二级甲等(及以上)证书。
(5)具备良好教师职业潜质,有志从事基础教育教学与研究。
(6)在校期间没有任何违纪记录,没有受过学校处分。
4.具体名额
经教育学院组织考核选拔,本次录取名额为20名。
5.选拔办法
(1)各个相关学院根据学校的要求进行广泛宣传,学生自主选择报名。
(2)相关学院对报名学生根据学校要求的选拔条件对报名学生进行全面考核,择优推荐。
(3)原则上符合条件的每个师范专业推荐名额至多不超过三名,有关汉语言文学、数学、外语、小学教育等专业的名额可适当放宽,在原有基础上增加1名。
(4)报名截止后,相关学院将推荐学生相关资料报送教务处学籍办,教务处将把学生报名表下达教育学院。
(5)推荐入围的学生由教育学院安排参加面试,面试合格的学生名单由教育学院上报教务处公布。
(6)被录取的第二届“教师教育创新班”学生学籍转入教育学院,2008年9月份起按照新的培养方案和相关管理规定进行学习实践,学生管理全部由教育学院负责。
上海师范大学教务处
2008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