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校推荐申报2009年度上海市级高等学校教学团队工作的通知 |
|
发布日期: 2009-05-26
作者:
浏览次数: 95
|
|
|
各学院: 根据《关于做好2009年度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教高司函〔2009〕65号)和《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09年高等学校教学团队申报工作的通知》(沪教委高〔2009〕17号)(上海市教委正式文件仍未下发,我们仅在5月13日晚刚从市教委网站中获悉文件)的精神,结合《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高等教育内涵建设“085”... 各学院: 根据《关于做好2009年度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教高司函〔2009〕65号)和《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09年高等学校教学团队申报工作的通知》(沪教委高〔2009〕17号)(上海市教委正式文件仍未下发,我们仅在5月13日晚刚从市教委网站中获悉文件)的精神,结合《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高等教育内涵建设“085”工程>实施方案》(沪教委科〔2009〕2号)的要求,2009年度上海市级高等学校教学团队的申报推荐工作已经启动。 对本次申报,市教委规定:“2009年本市计划评选50个上海市级高校教学团队,并按照教育部下达名额,从本届和往届市级高校教学团队中择优向教育部推荐23个教学团队参与国家级教学团队评选。”同时规定:“每所‘985’高校推荐限额为4个,‘211’高校每所推荐限额为3个,其他本科高校每所推荐限额为2个,高职高专院校每所推荐限额为1个。” 市教委文件同时规定:“请本市各高校参照教育部关于教学团队的基本要求向我委排序申报。”国家级教学团队文件中的要求请见相关文件,特别请注意以下三个方面的要求: 1. 带头人。应为本学科(专业)的专家,具有较深的学术造诣和创新性学术思想;长期致力于本团队课程建设,坚持在本校教学第一线为本科生授课。品德高尚,治学严谨,具有团结、协作精神和较好的组织、管理和领导能力。一名专家只能担任一个国家级(市级)教学团队的带头人。 2. 教学研究。积极参加教学改革与创新,参加过省部级以上教改项目如面向21世纪课程改革计划、新世纪教学改革工程、国家级精品课程、教育部教学基地、国家级双语课程改革、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等,获得过教学成果奖励。(我校部分项目无国家级奖励,可参考同类市级获奖、获批项目) 3.教材建设。重视教材建设和教材研究,承担过面向21世纪课程教材和国家级规划教材编写任务。教材使用效果好,获得过优秀教材奖等相关奖励。” 请各学院于5月20日(周三)下午5:00前,将学院申报上海市级教学团队汇总表(教学院长签名、学院盖章)和《2009年教学团队推荐表》的书面文件各一份送教务处,同时发送电子文档,逾期未报视作放弃本次申报。 报送地点:行政楼201,教务处教学研究科 联系人:纪昌和、吴亮 联系电话:64322657 教务处 2009年5月14日 发布者: lsb 发布日期: 2009/5/26 浏览次数: 995 返回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