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数理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细则
根据教育部《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上海市关于复试工作的要求以及《2022年上海师范大学接收硕士生调剂办法》,结合今年学校疫情防控工作和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特制订本细则。
一、组织领导
为确保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安全平稳进行,学院成立了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复试专家小组、资格审查小组、技术保障小组,各工作小组实行组长负责制。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由学院党委书记、院长、副书记、副院长、系主任组成。各复试专家小组由研究生导师或具有副高以上职称人员组成。
二、工作原则
1. 按照“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的原则。
2.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做到政策透明、规则公平、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
3. 坚持以人为本,尊重考生、服务考生,维护考生合法权益。
三、复试程序及相关要求
(一)初试成绩要求:
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初试成绩具体要求见研究生院网页。调剂考生必须达到教育部制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二)复试方式与平台
鉴于目前疫情防控情况,我院复试采用网络远程方式进行。
我院选用平台为腾讯会议(主选平台)和瞩目(备用平台)。复试前考生须提前学习、熟悉操作流程。参加复试学生在指定时间按照预先通知的线上平台会议号、密码进入网络会议室。
请考生在主机位、辅机位设备上均安装好相应的“腾讯会议”以及“瞩目”软件并分别注册两个用户名,分别命名为:准考证号后五位+姓名+主机位、准考证号后五位+姓名+辅机位。
复试学生端需要的设备及环境要求:
我院将采取双机位面试,请考生提前准备好远程复试所需的硬件设备:
用于面试设备(主机位):带有摄像头、麦克风、扬声器功能的台式机或笔记本电脑1台。
用于监控面试环境的设备(辅机位):带有摄像头的智能手机或平板电脑或笔记本电脑或台式机等1台。
复试前按要求安装调试好设备,同时需保证设备供电充足。考生端两台设备开启摄像头,电脑自带摄像头对准考生本人,另一部手机摄像头从考生后方成45°拍摄。要保证考生考试屏幕能清晰地被复试专家组看到。
稳定且能满足远程复试要求的宽带网络。
相对独立、安静、光线适宜的复试房间,考生可视范围内不能有任何违规物品,不得有其他人在场。
复试期间视频背景必须是真实环境。
(三)复试程序
1. 学院将对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方可参加复试。考生需如实、准确、及时提交各项材料。
2. 复试开始前24小时内完成技术准备及测试,考生需按照《上海师范大学2022年研究生招生复试考生须知》中各项要求,根据学院通知的指定时间参加平台测试。
3. 复试过程中首先随机确定考生复试顺序,考生如有网络问题则转至最后一位等待复试。
(四)复试内容与形式
复试采用口试形式。复试时由学生在题库中随机抽取题目进行回答,同时复试专家小组成员可就相关专业问题进行提问。
复试内容包括针对外语能力、知识结构、科研能力与潜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的考核。
同等学力考生必须加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的课程名称与初试课程不能相同,每科成绩满分为100分。
(五)复试成绩
1.复试时由5位考官独立打分,取平均分。复试成绩要综合各方面的考核结果并采用百分制,满分为100分。其中,知识结构占40分,外语能力测试占20分,科研能力、潜力占20分,综合素质占20分。复试成绩低于60分,不予录取。
2.复试后,按照考生初、复试的总成绩确定拟录取名单,差额淘汰。总成绩计算方法:对于初试满分为500分的专业,总成绩=初试总成绩/5*0.7+复试成绩*0.3;对于初试满分为300分的专业,总成绩=初试总成绩/3*0.7+复试成绩*0.3。
3.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四、生源调剂
1.学院根据各专业生源情况确定名额,并在研招网(yz.chsi.com.cn)的调剂系统上发布缺额信息。调剂工作在研招网调剂系统上进行,请及时上网查询。
2.调剂考生必须达到教育部制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中的考生调剂基本条件。
3.以上事项若因上级政策而改变,以新政策为准,恕不另行通知。
五、其他要求
1. 复试时间、复试会议室ID号请及时查看学院网站、接收相关通知。
2.考生在复试的整个阶段须保持联系畅通,以便学院联系。考生无故失联造成无法完成复试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复试。
六、监督、申诉与违规处理
学校由纪委牵头成立研究生招生监察工作小组,实行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监察工作小组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的监督。巡视小组将到复试现场,旁听复试过程,监督复试工作。
研究生招生考试是国家教育考试,复试工作是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考生要确保所有提交材料真实性,诚信守规参加复试。考生在复试前要认真学习《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在复试过程中需要遵守相关考试规定。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
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新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学籍。
1.院系联系方式:moffice@shnu.edu.cn
2.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64322314
七、其他
1.本细则由数理学院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2.其它未尽事宜由数理学院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决定。
上海师范大学数理学院
2022.3.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