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数理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细则
根据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等相关文件规定,按照上海市教育考试院的相关要求以及《上海师范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结合今年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特制订本细则。
一、组织领导
为确保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安全平稳进行,学院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招生监察工作小组、复试专家库、资格审查小组、后勤保障小组,各工作小组实行组长负责制。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由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指导。
二、工作原则
1.按照“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的原则。
2.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做到政策透明、规则公平、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
3.坚持以人为本,尊重考生、服务考生,维护考生合法权益。
三、复试程序及相关要求
(一)初试成绩要求:
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初试成绩具体要求见研究生院网页。
调剂考生必须达到教育部制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具体调剂相关的要求及信息,请后续关注研究生院、数理学院网站及研招网调剂系统。
(二)复试方式:
采用线下复试。复试报到地点上海师范大学徐汇校区(上海市徐汇区桂林路100号十号楼225)。复试具体时间地点、注意事项见学院相关网页内容。
(三)复试程序
1.学院将对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方可参加复试。考生需如实、准确、及时提交各项材料。
2.资格审核材料邮箱接收地址:slxy@email.shnu.edu.cn(主题中标明XX专业XXX考生资格审核材料)。需要审核的文件包括:
(1)有效居民身份证件(若遗失提供派出所出具的证明,正反面均需要)。
(2)准考证(可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
(3)《诚信复试承诺书》下载后手写签名。
(4)学籍学历证明:
①应届毕业生提供经学信网申请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②已毕业者提供经学信网申请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③境外学历者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④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需提供相关成绩证明。
(5)其他证明材料: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需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以上资料需拍照或扫描,WORD、PDF或者JPG格式均可。
3.复试过程中面试前各专业点会公布考生面试顺序。
(四)复试内容与形式
复试内容包括针对外语能力、知识结构、科研能力与潜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的考核。
同等学力考生必须加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的课程名称与初试课程不能相同,每科成绩满分为100分。
(五)复试成绩
1.复试成绩要综合各方面的考核结果并采用百分制,满分为100分。其中,知识结构占40分,外语能力测试占20分,科研能力、潜力占20分,综合素质占20分。复试成绩低于60分,不予录取;同等学力任何一门加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复试后,按照考生初、复试的总成绩确定拟录取名单,差额淘汰。总成绩计算方法:对于初试满分为500分的专业,总成绩=初试总成绩/5*0.7+复试成绩*0.3;对于初试满分为300分的专业,总成绩=初试总成绩/3*0.7+复试成绩*0.3。
3.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四、调剂工作
1.学院根据各专业生源情况确定名额,并在研招网的调剂系统上发布缺额信息。调剂工作在研招网调剂系统上进行,请及时上网查询。
2.调剂考生必须达到教育部制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中的考生调剂基本条件。具体调剂相关的要求及信息,请后续关注研究生院、数理学院网站及研招网调剂系统。
3.在调剂生源中择优发送复试通知。
4.以上事项若因上级政策而改变,以新政策为准,恕不另行通知。
五、监督、申诉与违规处理
学校由纪委牵头成立研究生招生监察工作小组,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监察工作小组,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的监督。
研究生招生考试是国家教育考试,复试工作是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考生要确保所有提交材料真实性,诚信守规参加复试。考生在复试前要认真学习《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在复试过程中需要遵守相关考试规定。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
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新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学籍。
院系联系方式:moffice@shnu.edu.cn
六、其他
1.本细则由数理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2.其它未尽事宜由数理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决定。
上海师范大学数理学院
2025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