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春季)答辩和学位申请流程简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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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17-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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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师范大学2018年(春季)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和学位申请工作流程简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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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作任务 | 时间节点 | 学院 | 学位办 | 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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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预答辩 | 9月27日前 | 组织完成2017年12月拟毕业和申请学位的研究生 学位论文预答辩工作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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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审核名单 | 9月29日前 | 1.上报通过所有课程和中期考核的2017年12月拟毕业和申请学位的研究生名单; 2.通知研究生到上海新华图片社拍摄照片,也可在10月14日到行政楼大厅参加统一拍照。 | 经培养办审核,确定2017年12月拟毕业和申请学位的研究生名单 | 外地学生可按要求将自行拍摄的照片上传至上海新华图片社网页http://www.shtxcj.com/n_s.asp?nid=22,由其处理为符合要求的照片(具体操作方法请关注研究生院网页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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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月9日前 | 收齐拟毕业和申请学位的研究生学位论文电子版,交学位办王老师 | 收验学院上交的论文电子版 | 学位论文电子版的要求: 1.以学院为单位,提交一个大的文件夹,不要设置子文件夹; 2.论文仅以学生学号命名,为word或pdf格式; 3.只提交论文的正文、参考文献部分(综述、引言及致谢等无须上交); 4.提交前需经导师同意并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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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复率检测 | 10月10-13日 | 1.重复率检测结果出来后,教务员将盲审号发给导师,导师视论文质量决定是否将盲审号发给学生。拿到盲审号的学生登录“上海市研究生论文‘双盲’抽检系统”(http://lwms.seei.shec.edu.cn); 2.重复率在20%-30%的学生需对论文进行修改,一周后提交论文进行二次检测; 3.重复率在30%以上的学生则延期论文答辩。 | 组织学位论文重复率检测; 对学院公布检测结果; 发放随机盲审号 | 登录抽检系统需注意: 1.学位类别:学号第3、4位为21,填科学博士;第3、4位为22,填科学硕士;第3、4位为23或25,填专业硕士; 2.论文等级、答辩日期自行填写即可。 | | | 10月20日前 | 各学院收齐拟毕业和申请学位研究生的学位论文评议表和学位论文纸质版(博士论文一式2本,硕士论文1本),将评议表夹在学位论文中,统一交学位办。 | 1.对第一次重复率检测在20%-30%的学位论文进行二次检测; 2.二次检测不通过的学生延期论文答辩。 | 学位论文评议表下载方式: 1.被抽中市盲审的学生,在抽检系统中下载; 2.未被抽中市盲审的学生,在研究生院网页下载专区-学位与毕业相关下载中下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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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盲审 | 10月23日- 11月17日 | | 组织外送盲审材料(被上海市教育评估院抽中的学位论文参加市盲审;未被市抽中的学位论文由研究生院学位办统一送外校盲审);汇总盲审结果。 | 双盲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学位论文处理办法详见研究生手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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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月18日- 11月24日 | 组织专家评阅; 由学位点负责人商议评阅专家; 汇总专家评阅意见 | | 专家评阅论文要求: 1.未被抽中市盲审的:博士论文一式3份,全日制硕士论文1份,在职硕士论文一式2份; 2.被抽中市盲审的:在上述基础上再各增加1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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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辩 | 11月24日前 | 发放研究生答辩材料袋 | 准备好研究生答辩材料袋, 发放到各学院 | 未交清学费的研究生不能领取答辩材料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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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月25- 12月10日 | 1.自行组织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做好答辩所需的相关材料; 2.通知拟申请学位的博士生将科研成果(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交学位办。 | 审核拟申请学位博士生的科研成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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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请学位 | 12月11-15日 | 1.汇总“博士生答辩简况表”和“分学位委员会建议学位授予名单”,上报学位办; 2.通知已通过答辩拟申请学位的研究生将纸质版学位论文(博士论文一式4本,硕士论文一式3本)和“授予学历人员信息登记表”(从研究生院信息管理系统中填写提交并下载1份)交学位办(研究生院509室),电子版论文上传图书馆。 | 接收各学院材料 | 1.申请暂缓出版的学生需填写暂缓出版申请表(研究生院学位与毕业相关下载专区可下载),导师及学院负责人签字并盖学院章后交学位办,等待审核; 2.学生提交论文材料时,从学位办领取离校手续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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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月底 1月初 | 汇总答辩材料,统一编号后送交档案馆 | 准备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材料;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决议学位授予结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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