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2024学年本科非师范专业优秀实习生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4-03-11  作者:    浏览次数: 10 


各学院:

  为表彰2023-2024学年在本科非师范专业实习中表现优秀的学生,现启动2023-2024学年本科非师范专业优秀实习生评选工作。

一、评选对象

评选对象为我校2024年全日制本科非师范专业应届毕业生,本科师范专业的教育实习优秀实习生评选工作由教务处教师教育科另行安排。

二、名额分配比例

优秀实习生的评选人数比例是每个全日制本科非师范专业应届毕业生人数的10%,计算结果出现小数的,可以四舍五入取整,也允许直接向上取整。例如:某全日制本科非师范专业应届毕业生人数的10%计算结果为5.1人,专业可以根据本专业实际情况自行确定评选人数为5人或6人。

三、建议评选程序

330日前,各学院参照《上海师范大学专业实习优秀实习生评选办法(试行)》(附件1),以专业为单位进行初步评选,评选要依照专业实习课程大纲的要求,严格考查学生在实习期间的表现情况和《实习手册》后,填写《上海师范大学专业实习优秀实习生推荐表》(附件2),专业负责人填写初评意见并签名。

各本科专业负责人需要在此期间认真检查本专业所有在读本科生2023-2024学年已经完成的各类实习的有关数据是否已经按照网站要求上传至“全国大学生实习公共服务系统”(网址:https://sx.chsi.com.cn/),并及时更正系统报错信息。确保填报数据的真实、准确、完整,做到不漏报、不错报、不虚报。所有被推荐的优秀实习生的实习数据在“全国大学生实习公共服务系统”中都应当能够被查到。

41日至421日,各学院组织评审,确定全院的本科非师范专业优秀实习生推荐人选,在该生的《上海师范大学专业实习优秀实习生推荐表》内,分管教学的副院长填写评审意见并签名,加盖学院公章。全院的本科非师范专业优秀实习生推荐人选需要进行网上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422日至430日,以学院为单位,将公示无异议的专业实习优秀实习生的《上海师范大学本科非师范专业优秀实习生推荐表》纸质版报送至奉贤校区行政楼107办公室,并填写《上海师范大学2022-2023学年专业实习优秀实习生推荐信息汇总表》(附件3),将Excel电子版请发送至电子邮箱changlei@shnu.edu.cn

56日至511日教务处将对学院推荐的本科非师范专业优秀实习生材料进行最终审核。最终审核通过后,教务处将进行证书制作和发放,届时将通知学院统一领取。

如有问题请联系:常老师,办公电话021-57122341,电子邮箱changlei@shnu.edu.cn


附件:

附件1:上海师大优秀实习生评选办法(试行).docx

附件2:上海师范大学本科非师范专业优秀实习生推荐表.docx

附件3:上海师范大学2023-2024学年本科非师范专业优秀实习生推荐信息汇总表.xlsx





  教务处

2024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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