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秋季)研究生学位申请工作流程简表
发布者:信息发布员发布时间:2021-03-12浏览次数:595
上海师范大学2021年(秋季)研究生学位申请工作流程简表 |
工作任务 | 时间节点 | 学院 | 学位办 | 说明 |
预答辩 | 3月14日 之前 | 部分提出申请延长预答辩时限的学院在此时间节点完成预答辩工作 | 检查预答辩完成情况 | |
审核名单 | 3月19日前 | 1.初审2016级及之后的博士生学术论文发表是否达到规定标准 2.上报培养办通过所有课程和中期考核的2021年秋季拟毕业、申请学位的研究生名单 | 经培养办审核,对照系统,确定2021年秋季拟毕业、申请学位的研究生名单 | |
3月下旬 | 组织拟毕业研究生做好图像采集工作(具体安排视情况另行通知) | 联系大学生图像采集中心做好图像采集准备工作 | |
重复率检测 | 4月5日前 | 研究生院学位办在确定各学院上报的拟申请学位人员名单后,统一下发送审平台登录码。经导师审核同意,学生于4月5日之前登录送审平台,上传送审学位论文,等待重复率检测 | 学位论文全文查重 | 关于上传送审学位论文的要求: 1.登录平台后,根据要求完善相关信息 2.上传的学位论文是经导师审核同意,进行双盲评审的论文 3.通过重复率检测的学位论文直接进入双盲评审环节 |
4月6日- 4月9日 | 1.重复率在20%-30%的学生,需对论文进行修改,5个工作日后经导师同意,由学院教务员将修改后的论文提交给学位办进行二次检测,通过后由学位办替换平台中原来的论文,进行之后的双盲评审 2.第一次检测重复率在30%以上的,或第二次检测重复率在20%以上的,将终止双盲评审,延期申请学位 | 1.研究生院学位办从送审平台中下载各学院学生上传的学位论文进行重复率检测2.通知各学院检测结果 3.从学院教务员处获取修改后的论文进行二次检测,通过的论文由学位办替换平台中原来的论文 | 1.五思云送审平台:https://www.wsyps.cn/xs/10270 2.教育部学位中心送审平台:此平台送审的相关信息通过我校研究生院信息系统进行采集,学生登录研究生院首页右侧信息系统,在“毕业与学位-论文题目采集”中完善相关信息(详见研究生院通知) 3.重复率检测结果有异议的学位论文处理办法详见《上海师范大学研究生手册》或《研究生教育工作条例》 |
盲审 | 4月12日- 5月7日 | 1.各学院教务员可登入送审平台,掌握本学院送审情况 2.每位研究生可登入送审平台看到自己的评审结果 | 1.博士学位论文由研究生院统一送3名校外专家评审 2.审核送审平台评审结果,及时公布送审成绩 3.做好个别学生学位论文复审工作 4.汇总盲审结果 | 双盲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学位论文处理办法详见《上海师范大学研究生手册》,《研究生学位论文全员双盲评审办法(修订)》 |
答辩 | 5月1日前 | 从研究生院学位办领取研究生答辩材料袋 | 准备好研究生答辩材料袋, 通知各学院来领取 | 未交清学费的研究生不能领取答辩材料袋。 |
6月11日之前 | 1.组织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做好答辩所需的相关材料 2.拟申请学位的2016级以前的博士生通过我校图书馆统一开具科研检索报告,交研究生院学位办审核 | 审核拟申请学位的2016级以前的博士生的 科研成果 | 学院聘请专家评阅论文要求: 1.博士研究生已有3个校外专家评审结果,学院评阅不再做要求。博士研究生可自行在送审平台中下载评阅书后归档 2.硕士研究生的学位论文至少聘请2名副教授(副研究员)或以上专家评阅。(至少有1名是外单位专家) |
申请学位 | 6月15日- 18日 | 1.学院召开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并将 “建议授予学位人员名单”上报学位办 2.汇总并上报“申请博士学位人员简况表” | 接收各学院材料 | 1.申请学位论文暂缓出版的学生需填写申请表(研究生院学位与毕业相关下载专区可下载),导师和学院负责人签字盖章后由学院教务员收齐后统一交研究生院学位办,等待审核 2.所有毕业的学生,学位论文电子版都要上传我校图书馆(详见研究生院通知) |
6月21日- 6月25日 | 1.各学院离校系统工作负责人通知毕业生使用学校统一身份认证信息登录xgxt.shnu.edu.cn,通过“离校查询”中的“离校状态”了解自己的离校环节审批情况2.离校审批共有6个环节,分别是研院审核、学院审核、财务缴费、图书清欠、论文上传和离校退宿3.六个环节都完成后学生才能领取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 1.打印证书 2.准备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材料 3.联系校办,协调各学院做好盖章的工作 | 关于毕业生离校工作的细节届时详见研究生院通知 |
6月25日- | 1.各学院分发证书 2.召开毕业典礼,做好研究生毕业离校的工作 | 1.筹备、召开校毕业典礼 2.上报学位授予信息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