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理学院学生党员评议制度

发布者:发布时间:2009-09-14浏览次数:684

数理学院学生党员评议制度

20099月)

 

根据中组部《关于建立民主评议党员制度的意见》,结合我院的实际,特制定党员民主评议工作制度如下:

一、评议目的

通过"评议"考核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情况,表彰先进、处置不合格党员,提高党员素质,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二、评议时间

党员“评议”工作每学期1-2次。

三、评议方法

1、学习教育动员。对党员进行在新形势下坚持党员标准的教育,提高认识、端正态度、增强参加"评议"活动的自觉性。

2、组织同学打分,做《数理信息学院党员评议表》。

3、党支部对民主评议的意见进行分析,综合形成组织意见,转告本人。

4、召开党支部大会,在群众评议的基础上,对照党员标准进行批评和自我批评,认真总结个人在思想、学习等方面,特别是在新形势下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方面,要肯定成绩、找出不足、确定努力方向。

5、表彰和处理。对表现好、作用突出的党员及时表彰;对表现差的不合格党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帮助教育和严肃处理,限期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