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是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选拔拔尖创新人才、完善研究生招生多元录取机制、提高研究生招生质量的重要举措,也是促进和激励在校本科生勤奋学习、勇于创新、全面发展的有效机制。2017年推免工作要立足于服务国家战略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围绕质量核心,突出改革导向,积极支持重点改革项目和重点领域。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6〕8号)》及相关文件的精神和规定,现启动2017年推免工作,并公告有关事项如下:
1.请各学院按照《上海师范大学关于2017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开展并做好推免工作。
2.推免生名额不区分学术型和专业学位两个类型。
为了做好这一工作,学院成立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长:李顺宝。
组员:田红炯、石旺舟、韩金明、蔡琼霞。
一、 推免生报名资格
1.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包含当年经春季高考入学的学生,不包括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独立学院学生,不包括定向和委培的学生。
2.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品行优良,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3.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绩点计算范围内的课程平均绩点原则上大于等于2.5;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
4.六级考试成绩不低于425分,凭六级考试成绩单。学生必须在我校考点参加考试,其成绩方有效。
5.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在部队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符合本条件者
6.可优先获得推免生资格。
二、 推荐工作程序与规则
1.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做好推免生选拔各项工作。
2.依照时间节点,向毕业班学生公布推荐工作小组名单、推免生名额、选拔方案、推荐工作流程等事项。
3.严格按照教育部有关文件和学校有关的要求以及专业特点制订推荐工作方案,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推荐,宁缺勿滥,确保质量。
4.符合报名资格的学生可自由报名,但必须有2名副教授及以上职称的教师推荐。
5.学院审核报名资格,根据学院公布的选拔方案对报名者进行排序,按2:1的比例组织符合条件的报名者参加专业考试。专业考试的内容和结果必须保存书面记录。
6.入围者必须填写《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推荐表》。
7.通过考核(专业考试成绩、绩点*25、六级成绩、综合测评<四项均为百分制>按40%,40%,10%,10%作加权平均后排序),参加全国各类科技竞赛获奖者在加权平均分上加分(见附表)。
8.学院推荐工作小组初步审定上报学校的推免生名单,经院务委员会讨论通过后,在学院内公示,并上报学校。学院上报的推免生名单可实行不等额推荐,不等额推荐必须进行排序后上报。
9. 推免生名额不区分学术型和专业学位两个类型。
10. 教务处和研究生院根据学院上报的推免生名单,审核汇总,经学校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同意,上报校长办公会议批准,并在校园网公示。
11. 研究生支教团推免工作,由团委另行颁布方案,组织实施。
三、 接收程序与规则
2017年推免生接收程序与规则与2016年一样,主要体现在所有推免生(除“世承学子”专项和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接收外校推免生名额补偿政策、支教团专项计划)均享有依据招生政策自主选择报考招生单位和专业的权利,所有推免名额均可向其他招生单位推荐,推免生必需在教育部建立的管理服务系统上填写报考志愿、接收并确认招生单位的复试及待录取通知,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可自主多次平行报考多个招生单位以及专业等方面。“世承学子”限报本校教育专业学位硕士点。
推免生了解政策以及报考网址为:http://yz.chsi.com.cn/tm,名称为“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具体安排见教育部或该系统通知及各招生单位接收推免生办法。报考本校的推免生请关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中的接收办法,网址为:http://yjsc.shnu.edu.cn/。
1. 各招生学院组织专业复试、外语口试,并将成绩报研究生院。
2. 研究生院公布拟录取名单。
3. 推免生入学前未取得学士学位或本科毕业证书,或受到纪律处分的,取消录取资格。
4. 根据上级文件精神,所有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研究生均需缴纳全额学费。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可享受国家助学金和一次性生源奖学金。
四、 推荐免试硕士生工作的日程安排
1. 9月13日,各学院开始本次推荐工作,学院成立推荐工作小组,制订工作方案,上报教务处备案,并在学院网站公布。
2. 9月18日,学院公示上报学校名单,并把推荐生的名单汇总表、推荐表、本科阶段成绩总单、英语四(六)级成绩单复印件、荣立二等功以上证明复印件及专业考试成绩、学院推免工作方案和总结交教务处。
3. 9月18日,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工作会议,审阅各学院推免工作流程,初步确定推免生名单。
8. 推免生必须参加复试,复试不合格者,不能录取。
五、 有关注意事项
1. 报名时间:2016年9月14日(周三)12:00之前。
注意:(1)学生本人到数理学院辅导员办公室进行报名,报名时请交四、六级证书和其他相关证书复印件。
(2)每位学生可报2个志愿,按第一志愿参加相应专业的考试。
(3)在“是否愿意调剂”一栏中填写“是”或者“否”,本人签名确认后不能更改。
2. 报名资格审查时间:2016年9月15日(周四)
3. 专业课程考试
考试时间:2016年9月18日(周日)上午(8:30~11:30)
考试地点:另行通知(当天上午8:00在徐汇校区10号楼223室教务办公室外集中)
考试科目:与各专业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科目相同
(1)数学、统计类专业:数学分析、高等代数
(2)物理类专业:普通物理、电动力学
(3)教育技术学类专业:教育技术学综合、数据库与网络基础
注意:请考生带好学生证、身份证进入考场。
六、 监督
在推免选拔过程中,学生的诉求可直接向学院推荐工作小组或教务处、研究生院反映,直至向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反映。
对在推免选拔过程中弄虚作假或实际未能达到我校推免生报名要求的学生,一经发现,即取消推免生资格。对已录取者,取消录取资格和学籍,并按我校学生管理规定处理。
附表:
一、全国各类科技竞赛获奖者加分
获奖等级 | 加分 |
全国一等奖 | 15 |
全国二等奖 | 8 |
全国三等奖 | 5 |
省部级一等奖 | 8 |
省部级二等奖 | 5 |
省部级三等奖 | 3 |
注:美国大学生数模竞赛获奖参照全国同类竞赛获奖项目加分。
二、初步名额分配(根据报名和考核情况作适当调整)
专业 | 名额控制数 | 备注 |
数学与应用数学(师范) | 2 | 免费师范生优先 |
数学与应用数学 | 1 | |
信息与计算科学 | 1 | |
统计学 | 1 | |
物理学(师范) | 1 | |
应用物理学 | 1 | |
教育技术学(师范) | 1 | |
教育技术学 | 1 | |
合计 | 9 |
三、志愿填报要求
序号 | 专业名称 | 推免生专业要求 |
1 | 课程与教学论(数学) | 数学与应用数学(师范) |
2 | 基础数学 | |
3 | 计算数学 | |
4 | 概率论与数理统计 | |
5 | 应用数学 | |
6 | 运筹学 | |
7 | 学科教学(数学) | |
8 | 应用统计 | |
9 | 课程与教学论(物理) | 物理学(师范) |
10 | 凝聚态物理 | |
11 | 天体物理 | |
12 | 学科教学(物理) | |
13 | 教育技术学 | 教育技术学(师范) |
14 | 现代教育技术 |
2016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