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交2021届毕业研究生中期考核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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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0-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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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提交2021届毕业研究生中期考核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上海师范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管理规定》相关要求,现对2021届毕业研究生的中期考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拟于2021年6月申请学位的所有硕、博士研究生,主要包括: 1.2018级三年制博士、硕士研究生; 2.2019级两年制专业学位研究生; 3.延期至2021年6月毕业和申请学位的研究生。 二、中期考核完成时间 拟在2021年6月毕业和申请学位的研究生,最迟应在本学期结束前完成中期考核。 三、中期考核内容 1.课程考试成绩的审核: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所有内容,学分符合毕业要求; 2.科研、教学能力审核:审核研究生在学期间的科研论文发表情况,以及教学实习实践完成情况。 3.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审核:完成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并通过开题报告会审核。 四、其他说明 延期至2021年6月毕业和申请学位的研究生,不在信息管理系统中进行操作,可在研究生院下载专区下载中期考核三表,填写并签字盖章后交学院教务员审核。
研究生院培养办 2019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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