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交2021届毕业研究生中期考核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上海师范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管理规定》相关要求,现对2021届毕业研究生的中期考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拟于2021年6月申请学位的所有硕、博士研究生,主要包括:
1.2018级三年制博士、硕士研究生;
2.2019级两年制专业学位研究生;
3.延期至2021年6月毕业和申请学位的研究生。
二、中期考核完成时间
拟在2021年6月毕业和申请学位的研究生,最迟应在本学期结束前完成中期考核。
三、中期考核内容
1.课程考试成绩的审核: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所有内容,学分符合毕业要求;
2.科研、教学能力审核:审核研究生在学期间的科研论文发表情况,以及教学实习实践完成情况。
3.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审核:完成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并通过开题报告会审核。
四、其他说明
延期至2021年6月毕业和申请学位的研究生,不在信息管理系统中进行操作,可在研究生院下载专区下载中期考核三表,填写并签字盖章后交学院教务员审核。
研究生院培养办
2019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