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师范大学研究生导师工作须知
第一学年第一学期
日程安排 | 工作内容 | 具体要求 |
第 1 周 | 收齐上学期试卷 | 收齐上学期研究生以论文形式考试的答卷,及时阅卷。 |
第2—3周 | 上交研究生学习成绩及考试试卷等资料 | 将上学期任教的研究生考试答卷、成绩交给教务员(学位课程考试答卷必须加上统一的封面,封面内容务必填写完整,课程名称要与《研究生课程学习时间安排表》上的一致),并附上一份空白试卷,以便统一归档。若有评分标准和标准答案,则一并附上,以作备案。 |
第4—6周 | 为新生制订三年培养计划 | 根据新生的基础、特点和专长,为其制订培养计划,并填妥《研究生课程学习时间安排表》(一式四份),经学科带头人和分管院长签字后,2份交给研究生教务员,1份自存,1份给研究生,以便参照执行。 |
第17—18周 | 1、安排下学期课程 2、 填写《培养计划执行情况表》 | 按《研究生课程学习时间安排表》安排下学期课程,并同时填好《数理信息学院研究生课程安排表(下学期)》交给学科带头人,由学科带头人统一交给教务员。 按本学期教学实际情况,填写《研究生培养计划执行情况表》(一式二份),请学科带头人签阅后,交给教务员。若执行情况与《研究生课程学习时间安排表》上的不一致,请在“情况说明”栏目中阐明原因及变动情况。 |
第19—20周 | 安排课程考试 | 课堂考试的题量以3小时为宜,当堂交卷。以撰写论文作为考试的课程,论文题目要紧扣教学内容,规定论文字数的下限,并限定交卷日期最迟为下学期开学第1周。 |
第一学年第二学期
日程安排 | 工作内容 | 具体要求 |
第 1 周 | 收齐上学期试卷 | 收齐上学期研究生以论文形式考试的答卷,及时阅卷。 |
第2—3周 | 上交研究生学习成绩及考试试卷等资料 | 将上学期任教的研究生考试答卷、成绩交给教务员(学位课程考试答卷必须加上统一的封面,封面内容务必填写完整,课程名称要与《研究生课程学习时间安排表》上的一致),并附上一份空白试卷,以便统一归档。若有评分标准和标准答案,则一并附上,以作备案。 |
第17—18周 | 1、安排下学期课程 2、填写《培养计划执行情况表》 | 按《研究生课程学习时间安排表》安排下学期课程,并同时填好《数理信息学院研究生课程安排表(下学期)》交给学科带头人,由学科带头人统一交给教务员。 按本学期教学实际情况,填写《研究生培养计划执行情况表》(一式二份),请学科带头人签阅后,交给教务员。若执行情况与《研究生课程学习时间安排表》上的不一致,请在“情况说明”栏目中阐明原因及变动情况。 |
第19—20周 | 安排课程考试 | 课堂考试的题量以3小时为宜,当堂交卷。以撰写论文作为考试的课程,论文题目要紧扣教学内容,规定论文字数的下限,并限定交卷日期最迟为下学期开学第1周。 |
第二学年第一学期
日程安排 | 工作内容 | 具体要求 |
第 1 周 | 收齐上学期试卷 | 收齐上学期研究生以论文形式考试的答卷,及时阅卷。 |
第2—3周 | 上交研究生学习成绩及考试试卷等资料 | 将上学期任教的研究生考试答卷、成绩交给教务员(学位课程考试答卷必须加上统一的封面,封面内容务必填写完整,课程名称要与《研究生课程学习时间安排表》上的一致),并附上一份空白试卷,以便统一归档。若有评分标准和标准答案,则一并附上,以作备案。 |
第17—18周 | 1、安排下学期课程 2、填写《培养计划执行情况表》 | 按《研究生课程学习时间安排表》安排下学期课程,并同时填好《数理信息学院研究生课程安排表(下学期)》交给学科带头人,由学科带头人统一交给教务员。 按本学期教学实际情况,填写《研究生培养计划执行情况表》(一式二份),请学科带头人签阅后,交给教务员。若执行情况与《研究生课程学习时间安排表》上的不一致,请在“情况说明”栏目中阐明原因及变动情况。 |
第19—20周 | 安排课程考试 | 课堂考试的题量以3小时为宜,当堂交卷。以撰写论文作为考试的课程,论文题目要紧扣教学内容,规定论文字数的下限,并限定交卷日期最迟为下学期开学第1周。 |
第二学年第二学期
日程安排 | 工作内容 | 具体要求 |
第 1 周 | 收齐上学期试卷 | 收齐上学期研究生以论文形式考试的答卷,及时阅卷。 |
第2—3周 | 上交研究生学习成绩及考试试卷等资料 | 将上学期任教的研究生考试答卷、成绩交给教务员(学位课程考试答卷必须加上统一的封面,封面内容务必填写完整,课程名称要与《研究生课程学习时间安排表》上的一致),并附上一份空白试卷,以便统一归档。若有评分标准和标准答案,则一并附上,以作备案。 |
第4—13周 | 给研究生安排实习 | 与有关人员联系,安排并落实三至四周的实习。实习结束后一周内填妥《研究生教学实践能力考核表》交给教务员。 |
第17—18周 | 1、 安排下学期课程 2、 填写《培养计划执行情况表》 3、完成研究生论文开题报告 | 按《研究生课程学习时间安排表》安排下学期课程,并同时填好《数理信息学院研究生课程安排表(下学期)》交给学科带头人,由学科带头人统一交给教务员。 按本学期教学实际情况,填写《研究生培养计划执行情况表》(一式二份),请学科带头人签阅后,交给教务员。若执行情况与《研究生课程学习时间安排表》上的不一致,请在“情况说明”栏目中阐明原因及变动情况。 落实开题报告时间,完成论文开题报告,填写《研究生考核登记表》和《研究生选题报告书》并交给教务员。 |
第19—20周 | 安排课程考试 | 课堂考试的题量以3小时为宜,当堂交卷。以撰写论文作为考试的课程,论文题目要紧扣教学内容,规定论文字数的下限,并限定交卷日期最迟为下学期开学第1周。 |
第三学年第一学期
日程安排 | 工作内容 | 具体要求 |
第 1 周 | 收齐上学期试卷 | 收齐上学期研究生以论文形式考试的答卷,及时阅卷。 |
第2—3周 | 上交研究生学习成绩及考试试卷等资料 | 将上学期任教的研究生考试答卷、成绩交给教务员(学位课程考试答卷必须加上统一的封面,封面内容务必填写完整,课程名称要与《研究生课程学习时间安排表》上的一致),并附上一份空白试卷,以便统一归档。若有评分标准和标准答案,则一并附上,以作备案。 |
第17—18周 | 填写《培养计划执行情况表》 | 按本学期教学实际情况,填写《研究生培养计划执行情况表》(一式二份),请学科带头人签阅后,交给教务员。若执行情况与《研究生课程学习时间安排表》上的不一致,请在“情况说明”栏目中阐明原因及变动情况。 |
第19—20周 | 安排课程考试 | 课堂考试的题量以3小时为宜,当堂交卷。以撰写论文作为考试的课程,论文题目要紧扣教学内容,规定论文字数的下限,并限定交卷日期最迟为下学期开学第1周。 |
第三学年第二学期
日程安排 | 工作内容 | 具体要求 |
第 1 周 | 收齐上学期试卷 | 收齐上学期研究生以论文形式考试的答卷,及时阅卷。 |
第2—3周 | 上交研究生学习成绩及考试试卷等资料 | 将上学期任教的研究生考试答卷、成绩交给教务员(学位课程考试答卷必须加上统一的封面,封面内容务必填写完整,课程名称要与《研究生课程学习时间安排表》上的一致),并附上一份空白试卷,以便统一归档。若有评分标准和标准答案,则一并附上,以作备案。 |
第4—13周 | 为研究生准备论文答辩 | 督促研究生在第10周之前完成论文写作与打印。聘请校内外专家评阅论文,并把“评阅意见”交给 |
第14—16周 | 研究生论文答辩工作 | 按学位论文工作的规定,完成论文答辩。 |
附件一: 《博士研究生课程学习时间安排表》 、 《硕士研究生课程学习时间安排表》
附件二: 《数理学院研究生课程安排表(下学期)》
附件三: 《研究生培养计划执行情况表》
附件四: 《研究生教学实践能力考核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