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为做好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充分发挥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激励作用,根据《财政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退役军人部 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科教〔2019〕19号)、《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上海市财政局 上海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上海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关于印发<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沪教委规〔2020〕2号)和《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上海市财政局转发<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的通知>的通知》(沪教委财〔2014〕19号)的文件精神,学校将开展2020年度上海师范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要求
数理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根据学校实施办法,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和学科特点,制定科学合理的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对申报材料及科研成果进行审核和认定。(《数理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审条例》(2020年10月修订),见我院官网-研究生教育-评优奖励-国家奖学金栏目内的文件)
我院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切实加强对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领导,确保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顺利完成。
二、材料提交
1.纸质材料:
(1)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二份;
(2)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专家推荐信表格》 (博士二份、硕士一份);(非学生导师推荐,可交叉推荐)
(3) 《申请人科研及实践情况表》 一份;
(4) 《学生承诺书》一份;
(5) 《博士研究生申报国家奖学金代表性科研成果汇总表》一份;
(6) 《硕士研究生申报国家奖学金代表性科研成果汇总表》一份;
(7) 提供与代表性科研成果汇总表内容相一致的代表性成果的复印件。复印件按成果填写顺序排列在一起并装订成一套,论文成果需提供“图书馆论文检索证明”。(原件由学院审核,复印件上交研究生院)。
2.电子材料:
(1)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2) 《博士研究生申报国家奖学金代表性科研成果汇总表》;
(3) 《博士研究生申报国家奖学金学生基本信息汇总表》;
(4) 《硕士研究生申报国家奖学金代表性科研成果汇总表》;
(5) 《硕士研究生申报国家奖学金学生基本信息汇总表》。
注:研究生在基本修业年限内可多次获得研究生国家奖学金,但获奖成果不可重复申报使用。
2. 申报国家奖学金学生基本信息汇总表中的信息用于教育部打印国家奖学金证书,请各位同学认真填报,不得有误。
3.各位同学必须按时上交材料,过期视为放弃评选资格。
三、上报时间
请各位同学根据以上申报材料的要求进行充分的准备和核对,【纸质材料】递交时间:2020年10月14日和2020年10月15日9:00-11:00,14:00-16:00,地点10号楼数理学院243室周老师(提供两个集中的时间段),【电子材料】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10月15日17:00止,发送至:zhouyang0122@163.com,邮件名:申报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学号-姓名,压缩包文件名: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报材料-年级专业-姓名。
申报材料附件见我院官网-研究生教育-评优奖励-国家奖学金栏目内的文件。过时不候。
数理学院
2020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