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下半年答辩和学位申请流程简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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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0-0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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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师范大学2020年(下半年)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和学位申请工作流程简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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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作任务 | 时间节点 | 学院 | 学位办 | 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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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预答辩 | 9月16日前 | 相关学院在此时间节点前完成预答辩 | 了解、掌握预答辩完成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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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审核名单 | 9月18日前 | 1.审核2016级及之后的博士生科研成果是否符合学位申请条件;2.上报通过所有课程和中期考核的2020年下半年拟毕业和申请学位的研究生名单 | 经培养办审核,确定2020年下半年拟毕业和申请学位的研究生名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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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月下旬—10月初 | 通知拟毕业研究生做好图像采集工作(具体安排视疫情防控情况另行通知) | 联系上海图像信息采集中心,做好图像信息采集工作的准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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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复率检测 | 9月24日前 | 教务员通知导师审核学生提交的学位论文,导师审核通过后,学生在线上传学位论文。具体登陆路径:登陆我校图书馆主页(http://www.lib.shnu.edu.cn)中的“学位论文查重/递交”系统,按要求上传学位论文 | | 学位论文电子版的要求: 1.论文以学生学号+姓名命名,为word或pdf格式; 2.只提交论文的正文、参考文献部分(综述、引言及致谢等无须上交); 3.提交前需经导师审核同意4.提交的论文需与导师审核的论文相一致,提交后不能撤回或者更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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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月27日—10月9日 | 1.重复率在20%-30%的学生需对论文进行修改,5个工作日后提交论文进行二次检测2.第一次检测重复率在30%以上的,或第二次检测重复率在20%以上的,延期申请学位 3.通过重复率检测的研究生,教务员将论文盲审登录密码发给导师,由导师决定是否将论文盲审登录密码分发给学生4.拿到登录密码的学生登录“五思云评审平台”,按要求完善相关信息,提交论文,等待双盲评审 | 1.对学院公布检测结果; 2.发放论文盲审登录密码给各学院教务员 | 1.学位论文送审平台:https://www.wsyps.cn/xs2.重复率检测结果有异议的学位论文处理办法详见《上海师范大学研究生手册》或《研究生教育工作条例》 | | | 校级盲审+学院评阅 | 10月10日- 11月6日 | 1.教务员登陆送审平台,了解本学院学生送审情况2.研究生登陆送审平台,了解自己的送审结果 | 1.审核送审平台的送审结果,及时公布送审成绩;2.做好复审工作;3.汇总送审结果 | 双盲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学位论文处理办法详见《上海师范大学研究生手册》或《研究生教育工作条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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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月9日- 11月20日 | 1.组织专家评阅; 2.由学位点负责人商议评阅专家; 3.汇总专家评阅意见 | | 专家评阅论文要求: 1.博士学位论文由学院至少聘请3位具有教授或相当于教授的专家(其中至少有1位是外单位专家)进行评阅;2.硕士学位论文由学院至少聘请2位具有副教授或相当于副教授的专家(其中至少有1位是外单位专家)进行评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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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辩 | 11月23日- 12月11日 | 1.学院组织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做好答辩所需的相关材料; 2.通知拟申请学位的2016级以前的博士生(不含2016级)将科研成果(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交学位办审核 | 审核拟申请学位的2016级以前的博士生(不含2016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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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请学位 | 12月12日-12月13日 | 通过答辩拟申请学位的研究生: 1.登陆研究生院信息系统,提交授予数据核对表;2.登陆我校图书馆首页,提交学位论文完整电子版(具体上传时间请关注研究生院网页通知);3.提交学位论文纸质稿(博士生2份,硕士生不用) | | 1.申请暂缓出版的学生需在研究生院下载专区中下载《上海师范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暂缓电子出版申请表》,注明暂缓出版时限和理由,经导师和学院签字盖章后,交至研究生院学位办 2.离校手续单的具体办理方法请关注研究生院网页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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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月14日- 12月18日 | 1.学院召开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并将“建议授予学位人员名单”上报学位办;2.汇总上报学院“申请博士学位人员简况表” | 接收各学院材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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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月21日—12月25日 | | 1.准备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材料; 2.联系证书制作单位,准备相关数据材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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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月25日— | 1.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召开后,学院盖章并分发证书2.做好研究生毕业离校有关工作 | 1.召开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决议学位授予结果; 2.联系校办,落实证书盖章事宜; 3.上报学位授予数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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