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理学院2020年中层干部换届工作实施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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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0-0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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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理学院2020年中层干部换届工作实施方案
为平稳有序做好学院科级岗位和系正副主任换届工作,根据《上海师范大学科级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和《数理学院中层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实施办法》的有关精神,学院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一、工作目标通过本轮中层干部换届工作,努力实现以下主要目标:1、岗位设置更优化,工作职能更明确,工作质量更高效。2、鼓励干部轮岗交流,进一步激发管理队伍的活力。3、加快培养优秀年轻干部,合理使用各年龄段干部,为各类优秀人才更快脱颖而出搭建平台。二、换届范围学院行政科级管理岗位干部和系正副主任。三、选拔任用条件科级干部除应满足《上海市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第六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以下资格:1、一般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具有大学专科文化程度,因工作需要,且表现突出、具有六年以上工作经历。2、提任正科级职务的,应在副科级岗位上任职二年以上;或具有管理七级;或具有管理八级五年以上;或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二年以上。提副科级职务的,应具有管理八级;或具有管理九级三年以上;或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三年以上。提任系正副主任的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3、年龄要求新提任的科级干部和系主任年龄一般至少任满一届(三年);续任的科级干部和系主任年龄一般至少应任满一年以上;此次聘任工作年限及年龄计算截止时间至2020年6月30日。四、换届工作程序1、公布岗位(2020年6月28日—29日)学院公布聘任岗位及要求,接受本人自荐和推荐。2、资格审查(2020年6月30日—7月1日)学院中层干部换届领导小组根据岗位聘任条件进行资格审查。3、任用面试(2020年7月2日—3日)学院中层干部换届领导小组组织面试。4、组织考察(2020年7月6日—7日)学校党委组织部会同学院党委对拟提任科级干部人选进行考察工作;学院党委对拟任科级干部、系主任人选进行考察工作。5.、讨论决定(2020年7月8日—10日)学院党委讨论确定科级岗位建议拟任人选,决定系正副主任拟任人选,并将学院科级岗位建议拟任人选报校党委组织部。6、任前公示(2020年8月24日—8月30日)公示学院科级岗位和系正副主任拟任人选,公示结束后到岗。五、待遇换届后,新一任学院中层干部,薪资按国家规定的工资标准执行,其他按学院现行分配方案执行,起算日期从上岗后的下一个月开始。2020年12月31日前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继续享受原待遇到正式办理退休手续为止。六、组织领导和监督1、 学院中层干部换届工作在学校党委组织部的指导下,由学院党委成立的换届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2、学院党委对干部换届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受理有关干部换届工作的举报、申诉,制止、纠正违反干部选拔任用纪律的行为,并对相关责任人做出处理或提出处理意见。七、其他一般管理岗位由学院同期进行聘任。
数理学院党委、行政2020年6月22日
关于成立数理学院中层干部换届工作领导小组的通 知
学院各部门、各党支部:为做好学院中层干部的换届工作,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学院党委决定成立学院中层干部换届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组 长:樊连生 石旺舟成 员:蔡琼霞、刘明锋 刘 锋 王晚生 宋传宁
特此通知
数理学院党委2020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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