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上半年拟毕业和申请学位研究生的注意事项

发布日期: 2020-03-13  作者:    浏览次数: 865 


关于2020年上半年拟毕业和申请学位研究生的注意事项



2020年上半年拟毕业和申请学位的各位研究生,请注意:

毕业和学位申请的相关工作即将启动,进入学位论文重复率检测、盲审和答辩等程序。请注意如下事项,具体时间以各学院通知为准按照学院规定的时间节点做好各环节的工作。请早作准备,加强学位论文规范,提高学位论文质量相关表格在上海师范大学研究生院网页—下载专区—学位与毕业相关下载”中下载。

一、学位论文重复率检测

所有申请学位的研究生,学位论文都要进行学位论文重复率检测。具体要求如下:

1.本次申请学位的所有研究生,通过在线上传学位论文进行重复率检测。上传路径为:通过我校图书馆主页(http://www.lib.shnu.edu.cn/)中的“查重论文提交”系统,上传需重复率检测的学位论文。提交检测的学位论文文件名为:学号+姓名,文件为wordpdf格式只需提交学位论文的正文、参考文献部分(不含引言、文献综述及致谢)论文递交后不能撤回,不得更换。

2学位论文在提交重复率检测之前,须经导师同意。

3. 提交检测的学位论文与给导师审核的学位论文相一致。

4. 学位论文重复率检测结果须符合我校“学位论文重复率检测标准”2020年规定(①重复率超过30%的,延期。②重复率低于20%的,通过检测。③重复率在20%—30%之间的,修改一周后可再检测一次,检测结果还超过20%的,延期)。凡重复率检测结果不通过者,若有异议,研究生在与导师商议后可填写“学位论文重复率检测结果异议申诉表”,按规定程序提出申诉;若无异议,研究生应填写“学位论文重复率检测结果处理意见表”,均由学院签署意见后送研究生院。

二、学位论文双盲评审

1. 学位论文重复率检测结束后,各学院教务员从研究生院获得研究生学位论文送审登入码,并分发到各个导师手上。通过重复率检测的研究生,在导师同意送审后,从导师处获得登入码,学生登入送审平台后,按要求完善相关信息后进行学位论文的盲审。

(学位论文送审平台:https://www.wsyps.cn/

2.所有申请学位的研究生,在论文答辩前,还需由各学院组织专家进行论文评阅,要求如下:

1)博士生的学位论文至少再聘请3名教授(研究员)专家评阅(至少有1名是外单位专家)。

2)硕士研究生的学位论文至少聘请2名副教授(副研究员)或以上专家评阅(至少有1名是外单位专家)。

四、学位论文答辩

1. 领取答辩材料袋

凡交清学费且满足进入答辩程序条件的研究生,可到学院教务员处领取答辩材料袋。

2. 博士研究生申请学位的科研要求

 详见研究生院培养办通知。

3. 通过答辩后学位论文的处理

1)提交授予数据核对表

研究生登录研究生院首页http://yjsc.shnu.edu.cn/,在首页右侧有一个:信息系统(学生登入),完成统一身份认证后(用户名为学生的卡号,初始密码为8位生日号),在毕业与学位管理—授予数据核对中填写并提交后,打印一份后随学位论文一起交至研究生院学位办(默认为空的信息可忽略,后期由研究生院统一填写)。

2)上传学位论文

通过学位论文答辩的研究生,学位论文需通过我校图书馆主页—学位论文递交(http://www.lib.snu.edu.cn/)系统,根据提示进行上传,提交成功者方可到图书馆加盖离校手续单上的章。(具体上传时间请关注研究生院网页通知)

3)提交学位论文纸质稿

博士生每人打印4本学位论文,硕士生每人打印3本学位论文,交至研究生院学位办。(具体上交时间请关注研究生院网页通知)

4)申请学位论文暂缓电子出版

研究生因发表科研论文或申请专利等,申请学位论文暂缓电子出版,除需按以上(1)(2)的要求提交材料外,还需提交以下材料:

博士生需提交2本纸质论文,硕士生需提交1本纸质论文。

申请学位论文暂缓出版的研究生需填写《上海师范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暂缓电子出版申请表》,(在研究生院下载专区下载),注明暂缓出版时限和理由,经导师和学院签字盖章后,交研究生院学位办。

申请通过后,暂缓出版时限内网上检索不到该学位论文信息,但该学位论文与其它学位论文将同时接受教育部与上海市学位办的论文抽检

研究生院学位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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