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理学院-数学大类

发布日期: 2013-04-22  作者:    浏览次数: 162 



数理学院-数学大类

2012级大类招生专业分流的实施细则(试行)

根据学校有关工作精神,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指导思想

本着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采取志愿优先,与成绩相结合,进行分专业(班)分流工作。

二、专业分流总成绩计算办法

学生专业分流总成绩的计算方法:

注:第一学期主要课程指:数学分析、高等代数、解析几何、外语四门课程;

第二学期主要课程指:数学分析、高等代数、C语言三门课程。

三、分班规则

1.         2012级数学大类分成3个专业(3个行政班):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1个班(36人);统计学专业1个班(35人);信息与计算科学专业1个班(30人)。

2.         学生根据每专业(班)的招收人数,自行填报志愿,根据实际情况,每生必须按顺序填报两个志愿。未填报志愿的,视为同意由学院进行统一调剂。对于未能在志愿内录取的学生,也将由学院进行统一调剂。

3.         根据填报志愿的生源情况,按照11的比例,依据所填专业的先后,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如出现总分同分,参照第一学期考试总成绩;若再同分,参考第一学期数学分析成绩;若再同分,参考第一学期高等代数成绩;若再同分,参考第一学期解析几何成绩。

4.   由于采用志愿优先的原则,请认真填报每一个志愿,以免落选。

四、监督制约机制

为保证此项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地开展,学院成立专业分流领导小组对专业分流(班)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进行集体处理和仲裁,并由学院党风廉政建设监督小组对专业分流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专业分流领导小组:

  长:张寄洲(院长)

副组长:李顺宝(教学副院长)、杨康贤(副书记、副院长)

  员:徐本龙(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负责人)、吴月琴(统计学专业负责人)、焦裕建(信息与计算科学专业负责人)

 

数理学院

2012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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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13/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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