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十五届“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 校内竞赛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6-06-03  作者:    浏览次数: 830 


关于开展第十五届“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校内竞赛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引导广大高校学生努力培养科学精神和科学态度,积极学习科学知识和科学方法,踊跃投身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我校将于2016年6月—2016年12月开展第十五届“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校内竞赛,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竞赛介绍
    “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以下简称“挑战杯”竞赛)至今已成功举办十四届。竞赛创办以来,始终坚持“崇尚科学、追求真知、勤奋学习、锐意创新、迎接挑战”的宗旨,在推动广大高校学生参与学术科技实践、发现和培养创新型人才、深化高校素质教育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集中展示了高校的育人成果,体现了鲜明的导向性、示范性和群众性,在高校和社会上产生了广泛、良好的影响。
  二、申报对象
    全校全日制专科生、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均不含在职研究生)都可申报作品参赛。学生可按自然科学学术论文哲学社会科学类学术论文和调查报告(限定在哲学、经济、社会、法律、教育、管理6个学科)、科技发明制作三类作品申报参赛。其中,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作者仅限本、专科学生参赛。科技发明制作类分为Ⅰ、Ⅱ两类:Ⅰ类指科技含量较高、制作投入较大的作品;Ⅱ类指投入较少,且为生产技术或社会生活带来便利的小发明、小制作等。
  三、作品要求
    申报参赛的作品必须是2014年7月1日以后开展的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或社会实践成果,可分为个人和集体申报作品。申报个人作品的申报者,必须承担申报作品60%以上研究工作,作品鉴定证书、专利证书及发表的有关作品上的署名均应为第一作者,合作者必须是学生且不得超过2人;凡作者超过3人的项目,或不超过3人但无法区分第一作者的项目,均须申报集体作品。集体作品除填写集体作品名称外,还要注明1位学生为集体项目的代表,集体作品作者必须均为学生,且集体作品总作者数不得超过6人。凡有合作者的个人作品或集体作品,均按学历最高的作者划分为专科生、本科生和硕士研究生或博士研究生作品。
毕业设计和课程设计(论文)、学年论文和学位论文、国际竞赛中获奖的作品、获国家级奖励成果等均不在申报范围之列。
  四、申报流程
    参赛队伍于2016年6月12日前将报名材料(作品申报书、项目汇总表)交至学院团委(数理学院104室吴毓老师,wyshnu@126.com,57123525),学院汇总后6月14日前交至香樟苑412或大活311,电子材料发到指定邮箱,申报书等材料详见附件。
校团委将聘请有关专家评定出具有较高学术理论水平、实际应用价值和创新意义的优秀作品。校内赛按照市赛的奖项设置,评出特一二三等奖若干。
获奖项目直接进入第十五届“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校内孵化第二轮
 
     五、大赛日程安排
    计划书报名提交:2016年5月30日—6月12日
    校内竞赛:初赛:6月、复赛:10月、决赛:11月
市赛:初赛2017年3月、复赛2017年5月、决赛2017年6月;
国赛:初赛2017年6月、复赛2017年7-8月、决赛2017年10月。
(市赛和国赛日程安排参考第十四届挑战杯赛程,仅供参考,按官方通知为准)
 
      六、推荐学习网站
“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挑战杯官网http://www.tiaozhanbei.net
 
 
 
共青团上海师范大学委员会
二〇一六年五月

 
  版权所有2009 ©  请勿转载和建立镜像© © 违者依法必究© © 上海师范大学数理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