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下半年拟毕业和申请学位研究生的注意事项

发布日期: 2020-10-26  作者:    浏览次数: 10 


关于2020年下半年拟毕业和申请学位研究生的注意事项


2020年下半年拟毕业和申请学位的各位研究生:

为扎实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最大限度减少疫情对我校研究生毕业、学位授予工作的影响,根据上海市教委和我校疫情防控的总体要求,现就2020年下半年研究生毕业和申请学位事宜安排如下:

研究生学位申请授予工作的各个环节,具体时间以各学院通知为准,请各位同学严格按照学院规定的时间节点完成。希望大家早做准备,注重加强学位论文规范,提高学位论文质量。

一、关于学位论文重复率检测

所有获准申请学位的研究生,学位论文都要进行重复率检测。具体要求如下:

1. 本次申请学位的所有研究生,通过在线上传学位论文进行重复率检测。上传路径为:通过我校图书馆主页(http://www.lib.shnu.edu.cn)中的“学位论文查重/递交”系统,上传需重复率检测的学位论文。提交检测的学位论文文件名为:学号+姓名,文件为wordpdf格式。论文递交后不能撤回,不得更换。

2.学位论文在提交重复率检测之前,须经导师同意。学院教务员将导师同意进行重复率检测的学生名单汇总后,提交给研究生院学位办。

3. 提交检测的学位论文要和给导师审核的学位论文相一致。只需提交学位论文的正文、参考文献部分(不含引言、文献综述及致谢)。

4. 学位论文重复率检测结果须符合我校“学位论文重复率检测标准”。学位论文重复率检测结果不通过者,若有异议,研究生在与导师商议后可填写“学位论文重复率检测结果异议申诉表”,按规定程序提出申诉;若无异议,按规定进行相应的处理。

二、关于学位论文双盲评审

1. 学位论文重复率检测结束后,各学院教务员从研究生院学位办获得研究生学位论文送审登入码,并分发给导师。通过重复率检测的研究生,经导师同意送审后,从导师处获得登入码。拿到登录密码的学生登录“五思云评审平台”,按要求完善相关信息,提交论文,等待双盲评审。(学位论文送审平台:https://www.wsyps.cn/xs

2. 双盲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学位论文处理办法详见研究生手册。

3.所有申请学位的研究生,在论文答辩前,还需由各学院组织专家进行论文评阅,要求如下:

1)博士生的学位论文至少再聘请3名教授(研究员)评阅(至少有1名是外单位专家)。

2)硕士研究生的学位论文至少聘请2名副教授(副研究员)或以上专家评阅(至少有1名是外单位专家)。

3)评阅方式可采用线下或线上两种方式。

三、关于学位论文答辩

1. 下载答辩材料和归档材料

凡满足进入答辩程序条件的研究生,可在“上海师范大学研究生院网页—下载专区—学位与毕业相关下载”中下载,并按要求上交给学院(上交的材料和时间以教务员通知为准)

2. 博士研究生申请学位需符合我校规定的科研能力要求

3.答辩形式

各学院可根据疫情情况,采用线上和线下的方式,灵活开展答辩工作。

4.通过答辩后学位论文的处理

1)提交授予数据核对表

研究生登录研究生院网站右侧信息系统(http://yjsc.shnu.edu.cn/),完成统一身份认证后(用户名为学生的卡号,初始密码为8位生日号),在“毕业与学位管理”—“授予数据核对”中填写并提交(默认为空的信息及学位证书编号可忽略,后期由研究生院统一填写)。

2)提交学位论文完整电子版

通过学位论文答辩的研究生,学位论文电子稿需上传至校图书馆(http://www.lib.shnu.edu.cn/)。文档格式必须为PDF,需包含论文的完整内容(从封面起,含有本人和导师签名的独创和授权声明的扫描页),命名方式为“学号-姓名”。上传以后,国务院学位办和上海市学位办会抽检博士硕士的学位论文,所有毕业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上传。(具体上传时间请关注研究生院网页通知。)

3)提交学位论文纸质稿

博士生在毕业离校前需打印2本完整的博士论文纸质版,由学院收齐后统一交至研究生院学位办,硕士生不用提交。

4)申请学位论文暂缓电子出版

研究生因发表科研论文或申请专利,申请学位论文暂缓电子出版,需在研究生院下载专区中下载《上海师范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暂缓电子出版申请表》,注明暂缓出版时限和理由,经导师和学院签字盖章后,交至研究生院学位办。申请通过后,暂缓出版时限内网上检索不到该学位论文信息,但该学位论文与其它学位论文将同时接受教育部与上海市学位办的论文抽检。


研究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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